各单位会员、各公路交通企事业单位、各位个人会员、各位交通公路科技工作者:
湖南省公路学会成立于1979年11月,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登记注册管理单位为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现第八届任期届满,根据《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指引》规定,为顺利推进学会换届改选工作,学会将对会员(包含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下同)进行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重新登记的会员为原已加入的我会会员和新申请加入的我会会员,申请登记成为我会会员后,履行会员义务,享受会员权利。
二、会员入会条件
(一)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凡从事公路交通事业,有一定数量的科技工作者,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发展个人会员入会,支持并参加本会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及社会团体。
(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凡在公路交通领域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个人,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自觉遵守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
1、普通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应技术水平;高等院校本科、大专毕业从事公路交通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三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从事上述工作五年以上的;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公路交通工作多年,自学成才,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公路交通部门热心和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
2、高级会员:具有教授、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在本专业有显著成绩的科技工作者。
3、资深会员:年龄70岁以上,从事公路交通工作30年以上的会员;对我省公路交通科技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以及曾担任本会正、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的管理工作者;对本公路交通科学技术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4、学生会员:高等院校就读公路交通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三年级以上本科生。
三、会员应履行义务和应享受权利
(一)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执行本会义务,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按规定交纳会费(个人会员免交会费);
6.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如优先并优惠参加本会组织或举办的国内学术研讨、展览会、成果推介、咨询、培训、科普等各类学术、技术交流活动;优先并优惠获得通过本会征订的学术刊物和有关学术资料;为会员免费提供本会主办的通讯信息类刊物;会员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在本会举办的学术期刊和会议发表论文。
3.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并办理入、退会手续。
四、重新登记
(一)单位会员重新登记
1.重新登记的单位会员需填写《湖南省公路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见附件1),由单位会员确定一名学会工作联络员,便于我会与会员单位联系和工作对接;
2、新申请加入的我会单位会员的还需提交单位简介(单位情况介绍,组织机构情况、办公地点、工作人员情况等)和企业相关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有关保险登记证)等有关资料。
请各单位会员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将盖章的《湖南省公路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二)个人会员重新登记
1、单位会员统一申报:各单位由学会联络员负责统一收集《湖南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花名册》(附件2),无需重复填报附件4。
2、在校学生统一申报:各高校由学会联络员负责统一收集《湖南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花名册(在校学生)》(附件3),无需重复填报附件4。
3、个人会员自行申报:非单位会员推荐的个人可自行申报,需填报《湖南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4)。
请各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将盖章的《湖南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花名册》《湖南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花名册(在校学生)》或《湖南省公路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五、其他
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重新登记工作,此次重新登记将作为享受会员权利的依据,个人会员身份也将作为学会推奖推优的必要条件之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盖章的附件表格原件寄送到学会秘书处,并报电子版至学会邮箱hnglc2003@163.com 。会员登记表可在湖南省公路学会官网下载(http://www.hnsglxh.com.cn/)。
联系人(微信同号):黄曦 15673114799
秦忞 18684741088
学会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香路658号鑫远微中心2栋9楼906办公室